第29章
“對正在進行行兇、殺人、搶劫、強jian、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衛(wèi)行為,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,不屬于防衛(wèi)過當,不負刑事責任�!�
“監(jiān)控錄像就到這里,劉彪手中拿出了刀,請問這把刀刺向王永強了嗎?”
“目前為止,劉彪只是拿了這把刀,但是并沒有對王永強構成人身威脅�!�
“王永強直接揮刀刺向了劉彪,這本身就是防衛(wèi)過當!甚至我覺得這依然是故意殺人!”
“劉彪持刀,他就一定有殺人嫌疑嗎?他對王永強有用刀攻擊嗎?”
“舉個例子,如果一個人去市場買魚,賣家拿起刀準備殺魚,結果顧客看到賣家拿起了刀,結果買家直接用刀上去捅死賣家,請問這能叫做正當防衛(wèi)嗎?”
“或許劉彪拿起刀只是想著殺魚,或者是想著做其他事情呢?王永強主動持刀殺人,就是故意殺人,請求判處王永強死刑,我的陳述完畢�!�
公訴人的這一番陳述,讓網(wǎng)友的心都跌落到了谷底。
這就是高勇說這個案子很難定義成正當防衛(wèi)的原因!
因為刑法上寫的明明白白,一定要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衛(wèi)行為,才能夠算作正當防衛(wèi)。
劉彪只是拿起了刀,還沒有任何攻擊的動作,如何給王永強定義成正當防衛(wèi)?
公訴人還是定義成故意殺人!
這下豈不是顧晨拿出了視頻也沒有用?
故意殺人的話,最后估計還是要判死刑啊!
而這個時候,顧晨舉手發(fā)言。
顧晨說道:“我認為公訴人的說法是荒謬的!”
“劉彪拿起了刀,對王永強沒有造成人身威脅?必須要拿刀攻擊王永強,才算對王永強造成人身威脅嗎?”
“公訴人,我問你一個問題,你認為面對一個成年持刀壯漢,他如果要用刀刺你,他需要幾刀可以讓你失去反抗能力?你能硬扛一刀然后反殺他嗎?”
公訴人沒有說話。
顧晨說道:“一刀!一個成年壯漢只需要一刀,就可以讓一個人失去行動能力!失去反抗能力!而且劉彪本身的戰(zhàn)斗力就強過王永強,如果動手的是劉彪,王永強能活下來嗎?有可能反殺嗎?如果是劉彪先動手,王永強根本不可能有反抗的機會!”
“至于后面的賣魚,我認為公訴人在偷換概念!”
“賣魚講的是買家和賣家,賣家殺魚持刀是正常的,買家和賣家是沒有矛盾的�!�
“可是劉彪和王永強之間是有矛盾的!”
“就在視頻的前幾分鐘,劉彪剛剛用這把刀殺了王永強家的狗!劉彪剛剛強Jian了王永強的老婆孫云夢�!�
“劉彪一個強jian犯,還是一個暴力分子!當這樣的人拿著刀,揚言要弄死你,你覺得你應該等他先砍你一刀嗎?”
“賣家持刀殺魚多么正常,而劉彪拿刀,公訴人你告訴我,一個犯罪分子,一個強jian犯,一個剛剛殺了王永強家里一條狗的人,他拿刀只是想著殺魚?”
“一個犯罪分子拿起刀的時候,已經(jīng)對王永強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威脅!!”
“我做一個假設,做一個不合理的假設,也只是假設�!�
“倘若有一天,公訴人被犯罪分子持刀綁架了�!�
“這個時候,所有警察都在�!�
“那么公訴人,我想請問你一個問題�!�
“你是希望武警直接用槍殺了犯罪分子,還是希望等犯罪分子給你一刀,然后武警再開槍?”
“畢竟犯罪分子他只是舉著刀而已,他也有可能用刀殺魚,也有可能用刀做別的事情。”
顧晨說的這番話,讓公訴人徹底沉默了下來。
直播間的網(wǎng)友這個時候全部都在刷著彈幕。
全網(wǎng)驚呆了!
顧晨作為一個律師.在法庭上也太猛了吧?
(本章完)
第42章
顧晨神之一手!法院即將判決��!
【牛逼牛逼!這就是顧晨嗎?】
【顧晨是真的敢說�。」V人都不敢說話了�!�
【太牛逼了�。〈_實說的沒毛病,劉彪就是犯罪分子,劉彪手里都握著刀了,你說劉彪是想去殺魚?這不是扯淡嗎?】
【支持王永強正當防衛(wèi)!支持王永強無罪!!】
網(wǎng)友們一個個激動的刷著彈幕。
他們也都支持王永強正當防衛(wèi)。
畢竟這種屈辱,正常人都受不了!
自己老婆被別的男人那么欺負,誰能忍得��?
誰能忍得住自己被當成狗一樣拴上狗鏈子?
劉彪本質上就是一個犯罪分子�。�
當犯罪分子持刀的時候,難道要等犯罪分子給自己一刀,自己再還手反擊嗎?
而這個時候,公訴人開口了。
公訴人說道:“根據(jù)以往的案例,沒有過這樣的判決,根據(jù)《刑法第二十條》,法律上寫的明明白白,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的防衛(wèi)行為才是正當防衛(wèi),而王永強顯然就是過失殺人,或者是故意殺人�!�
“王永強完全可以持剪刀讓劉彪喪失行動能力,而王永強連續(xù)捅了劉彪十幾刀,這十幾刀已經(jīng)危及生命,所以王永強是故意殺人,而非正當防衛(wèi),這種惡意報復的行為,不應該是正當防衛(wèi)�!惫V人開口說道。
公訴人把話題轉移到了這十幾刀上面。
如果王永強只是捅了劉彪一刀,那還能夠說成是正當防衛(wèi)。
可王永強不是只捅了一刀,而是上去捅了十幾刀啊。
這十幾刀,還能叫做正當防衛(wèi)嗎?
就算不是故意殺人,也是一個防衛(wèi)過當,過失致人死亡。
而過失致人死亡,也至少要判無期徒刑.甚至是死刑!
過失致人死亡,也是讓對方死亡了,法律上判的還是非常嚴的,想要不給王永強判死刑,一定要得到劉亞軍一家的諒解。
現(xiàn)在想得到劉亞軍一家的諒解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,劉亞軍也不可能諒解王永強的,他只想要王永強死刑,又怎么可能會寫諒解書?
所有人又一次看向了顧晨。
能不能幫王永強辯護成功,就看顧晨了!
這就是高勇說的,哪怕顧晨找到了當時發(fā)生的視頻證據(jù),也不一定會判成正當防衛(wèi)!
因為最近幾十年來,還沒有一個案子能判成正當防衛(wèi)的!
只要殺人了,多多少少都會涉及到故意傷人,只是看判多少年而已。
甚至有時候也會判死刑
很多時候,哪怕證據(jù)都是全的,也要看審判長具體是怎么判決的,審判長也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權。
顧晨說道:“王永強是可以只給對方一刀,可這種時候,我們要考慮一下王永強是什么心情。”
“長期被欺負,還有劉彪手中持刀的害怕,王永強一直都打不過劉彪,每次和劉彪動手都會被打�!�
“王永強又剛剛聽到了老婆的慘叫,知道老婆被劉彪強jian了,還看到他老婆對他說他不想活了”
“在這種極端的情緒之下,憤怒,恐懼,害怕,王永強不敢讓劉彪有反擊的機會,他只知道要殺了劉彪,他如果不殺了劉彪,劉彪一定會殺他的�!�
顧晨也知道,這個案子他不一定能幫王永強變成無罪。
這要看法官最后怎么去判決。
如果最后還是給王永強判了死刑或者是無期,顧晨也盡力了。
顧晨就是要幫王永強做無罪辯護。
顧晨找到了最近二十年的案子.
最近二十年也有過一些正當防衛(wèi)的案子,可是這些案子最后的判決結果無一例外,全部判的都是故意傷害罪。
也就是說,雖然刑法第二十條規(guī)定了正當防衛(wèi)的法律條文。
可實際上,在具體的判決當中,從來沒有用到這個正當防衛(wèi),最差都是一個防衛(wèi)過當,稍微嚴重一點就很容易變成過失殺人,故意殺人。
顧晨看向所有人,開口道:“我是一個律師,我梳理了最近十年的判決和司法慣例,2014年的周顯平案、2015年的賈云珂案、2016年的何峰案、2017年的曹愛玲案等等,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。”
“我有時候就在思考,為什么都會被判成故意傷害罪?為什么只要是類似的案子,永遠都會有一個故意傷害罪?最差也是防衛(wèi)過當!”
“正按照公訴人剛才說的,根據(jù)以往的案例沒有過這種判決,因為不敢違反慣例!”
“可是如果面對一個新的案子的時候,就比如現(xiàn)在王永強這個案子,能夠每一次都用慣例來判罰嗎?”
“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正當防衛(wèi)權,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公平與正義!如果每次都按照慣例判決,那人民群眾想要的公平與正義何在?”
“不能因為以前的慣例,就只按照慣例判決!”
“當慣例不適用的時候,就要打破慣例!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樣的公平正義!法律不能背離公平正義!”
“法律應該提高違法犯罪的成本,降低公民在維護自身、他人、社會公眾合法權益時出手的責任,而不是在遇到危險時,還要讓公民去思考是不是正當防衛(wèi),應不應該出手�!�
“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,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!”
“法,不應該向不法讓步!”
“正如同這個案子一樣.”
“劉彪隨便傷人,強jian他人,欺負和毆打他人,而被欺負的王永強一方,卻要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,思考自己是不是敢出手保護家人,是不是敢出手來保護自己�!�
“如果要確認劉彪先出手,王永強再出手才算正當防衛(wèi),那我們或許已經(jīng)見不到王永強了。”
“我的發(fā)言結束,謝謝大家�!�
顧晨說完了。
他給王永強的辯護基本上能說的都說完了。
不管最后的什么樣的判決,顧晨已經(jīng)盡力了。
顧晨說完之后,現(xiàn)場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。
旁聽席有來自各行各界的人,此刻都在鼓掌。